产品功效:
清热解毒,用于病毒性感冒,咽喉肿痛。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51020745
产品说明:
◆OTC乙类,临床、市场都可操作;
◆抗病毒效果显著
◆防治传染性肝炎和防治流行性感冒
【成份】板蓝根、辅料为蔗糖、苯甲酸钠。
【性状】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;味甜。
【规格】每瓶装100毫升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1020745
代理商要求:
1.诚实信用;
2.有较强的成功欲;
3.认同双方合作的价值;
4.有较强的营销推广能力;
5.有良好的营销队伍及管理能力;
6.有较好的销售网络;
7.有一定的运作资金;
8.有长期合作发展的愿望.
2.有较强的成功欲;
3.认同双方合作的价值;
4.有较强的营销推广能力;
5.有良好的营销队伍及管理能力;
6.有较好的销售网络;
7.有一定的运作资金;
8.有长期合作发展的愿望.
可提供支持:
1.良好的价格体系;
2.完善的市场保护;
3.品质上乘;
4.优质的客户服务.
2.完善的市场保护;
3.品质上乘;
4.优质的客户服务.
备注:
[用法用量] 口服,一次15毫升,一日3次。
[贮 藏]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[包 装]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,每瓶装100毫升,每盒装1瓶。
[有 效 期]24个月
[执行标准]《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》第五册WS3-B-0952-91
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
[禁忌] 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4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、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、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


